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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经营、广告发布等单位发出提醒告诫。
“顶楼好,天楼,无人压迫,事事顺利,对官场职场而言,乃财运亨通,唯我独尊,聚财之地”等,你可知诸如此类房地产广告宣传用语都属于违法广告?
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经营、广告发布等单位发出提醒告诫。
什么样的房地产广告涉嫌违法?区市场监管局对在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中收集到的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进行了梳理,归纳了“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13个方面,并通过行政指导会、上门宣传、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业,提高房地产广告主、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和守法意识。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股负责人汤丽珍说:“今年来,我区收到房地产类投诉举报96起,涉嫌违法的多是反映广告内容含有或投资回报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的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违法者最终受到了相应处罚。要想使房地产广告深入受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信,这样才会使群众产生信赖感;否则,只会降低公司信誉,损害公司长远利益。”
区市场监管局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经营、广告发布等单位要组织企业广告策划设计、营销宣传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律意识,自觉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来源:谯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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